•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30 21:14:06 股吧网页版
152565: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项目收益债券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项目
收益债券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权代理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方正承销保荐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债券基本情况...... 3
第二节 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及核查情况......12
第五节 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13
第六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7
第七节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8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
第九节 债券信用评级情况......21
第十节 债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22

第一节 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项目收益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0南川城投项目债”/“20南川债”)。

二、上市场所

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银行间债券简称:20南川城投项目债,银行间代码:2024006.IB。
交易所债券简称:20南川债,交易所代码:152565.SH。

四、发行规模

人民币10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6年期。

六、债券余额

人民币10亿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90%。

(二)起息日、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计息期限自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止。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6年每年的9月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兑付日为2023
年至2026年每年的9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3、4、5、6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5%、25%、25%、25%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四个计息年度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八、债券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设置差额补偿机制。由发行人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身作为本期债券的差额补偿人,当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入无法覆盖债券本息时,将由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九、债券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用于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十一、特殊条款

1、交叉违约条款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券、定向债务融资产品等项下出现任何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亦构成本期债券违约。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单独和/或合计代表百分之五十(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决
议,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兑付。

2、加速到期机制

当出现启动加速到期条款的情形时,债权代理人应立即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通过后,发行人应认真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券本金。启动加速到期条款的情形包括不限于:

(1)本期债券发行三个月后,项目仍未开工;

(2)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不利事项,导致项目收益不能达到可行性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