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4
2020 年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
项目收益债券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0 南川城投项目债 2024006.IB
20 南川债 152565.SH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1 年第一次)
债权代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 15层)
2021 年 11 月
本报告依据《2020 年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军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由债权代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收益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20〕50 号),公开发行了“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起息日 2020 年 9 月 3 日,发行规模 10 亿
元,票面利率为 6.90%,期限 6 年期,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从第3 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 3、4、5、6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5%、25%、25%、25%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四个计息年度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目前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军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1、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主体及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主体: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坤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军。
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
陈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验收、工程款划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及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涉嫌职务犯罪。
2、实施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名称
目前陈军已由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重庆市南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
3、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事项的处理结果、相应文书的主要内容及出具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南
纪[2021]75 号”《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关于给予陈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因陈军严重违反政务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给予陈军开除党籍处分。
2021 年10 月12日,重庆市南川区监察委员会出具“南监[2021]17号”《重庆市南川区监察委员会关于给予陈军开除处分的决定》,因陈军严重违反政务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给予陈军开除公职处分。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1、相关主体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事由,与发行人的关系
该主体为发行人董事,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坤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相关主体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事由详见“(一)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1、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主体及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所述。
2、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采取强制措施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拟由其他人员履行相应职责及其他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的安排(如有)。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工商登记变更尚在办理过程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安排其他董事履行相应职责,由其他董事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三、本次重大事项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公告,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事件发生后,发行人采取了相应应对措施,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20 南川城投项目债/20 南川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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