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2020 年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 2020 年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主承销商对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本报告依据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东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64.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公共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校车运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
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联网应用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对外承包工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房地产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0 年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8 亿元
(三)债券期限: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四)债券利率:5.50%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八)发行对象:
1、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十)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8 月 24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2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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