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 乐清 01”转售事项
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乐清 01 债券代码:152547.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19 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0 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简称:20 乐清 01
(三)代码:152547.SH
(四)起息日期:2020 年 8 月 21 日
(五)到期日期:2027 年 8 月 21 日
(六)债券余额:8.00 亿
(七)当期票面利率:4.30%
(八)上市流通场所:上交所
二、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乐清01,代码:152547.SH)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20乐清01转售申请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2020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乐清01,代码:152547.SH)。根据《2020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35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0乐清01的回售登记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限交易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0乐清01(债券代码:152547.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88,000手,回售金额为88,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17日(限交易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88,000,000元。
(三)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0乐清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乐清01”转售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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