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禹州市投资总公司,系禹州市财政局根据禹州市编制委员会出具的禹编〔1989〕02 号文件出资设立,公
司于 1991 年 10 月 21 日经禹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081177519991K;
法定代表人:刘延峰;
注册地址:禹州市颍川街道行政北路东段北侧财税大厦 19 楼;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 1991 年 10 月 21 日至长期。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企业合并
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禹州市投资总公司,系禹州市财政局根据禹州市编制委员会出具的禹编〔1989〕02 号文件出资设立,公
司于 1991 年 10 月 21 日经禹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081177519991K;
法定代表人:刘延峰;
注册地址:禹州市颍川街道行政北路东段北侧财税大厦 19 楼;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 1991 年 10 月 21 日至长期。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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