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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20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8

2020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年 月2020 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

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履行了

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I2020 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等协议的安排。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 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20 闻川城投债”)。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5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

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

II2020 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

债券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每年应付利息单

独支付,后 5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

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

于 1,000 元。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协议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

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由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

III2020 年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

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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