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债券代码:152541.SH 债券简称:20 青州债
债券代码:2080210.IB 债券简称:20 青州专项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涉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债权代理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2023 年 10 月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2020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债权代理人”)编制。东方投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市场公开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投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全称:2020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
券
(二)债券简称:20 青州专项债/20 青州债
(三)债券代码:2080210.IB/152541.SH
(四)债券余额:8.00 亿元人民币
(五)票面利率(当期):7.00%
(六)债券期限:5+2 年期
(七)起息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八)到期日期:2027 年 8 月 18 日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十)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
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以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中约定的调整幅度为准。
(十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5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十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本期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十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
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五)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六)增信措施: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十七)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二、重大事项:诉讼被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存在 3 笔被执
行记录,执行金额合计约 85,552,202.00 元,案由为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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