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作为 2020 年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五矿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五矿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五矿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20 年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20 海安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20 海安债
发行人名称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7 年期。本次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
债券存续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
债券期限 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
券本金。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5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规模 人民币 7 亿元
债券存量 人民币 7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由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评级 最新评级时间:2023 年 6 月 25 日
债项 AA+,主体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20 海安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7 亿元整,其
中 1.80 亿元用于凤山码头仓储配套工程项目,4.20 亿元用于商贸物流园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00 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 0.00 亿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二)本息兑付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针对本次债券重大事项、2022 年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本次债券担保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本次债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债券 2021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事项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媒体进行了披露。
三、2022 年度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 2022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 01320105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22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资产负债结构
1、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变动 原因(同比变动超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比例 30%)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4,568.47 196,653.62 -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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