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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6:48:55 股吧网页版
152536: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3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2.合并利润表 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7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5.资产负债表 10-11
6.利润表 12
7.现金流量表 13
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9.财务报表附注 16-82

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0 年 03 月
24 日在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3553002284E,法定代表人:熊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壹
仟万元整。

经营期限:2010 年 03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承揽;文化旅游产业;建材销售;城市、农村、水利、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及农业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其他广告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殡葬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报出。

1.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5 户,详见本附注“8、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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