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13
2020 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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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执行董事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执行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企业债券不涉
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借予他人,不用于房地产投
资和过剩产能投资、不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股票买卖和期货交
易等风险性投资以及其他募集资金禁止投向领域。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
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履
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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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
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 《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 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债券简称“20 义乌经开债”)。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10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设第
五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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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五年的票面
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 《 2020 年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
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
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五年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
续期内前五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个计息年度末,发
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两个计息年度固定
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五年
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者下调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日期: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
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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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
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 或选择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
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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