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 义经开”转售事项
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义经开/20 义乌经开债 债券代码:152529.SH/2080192.IB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0 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020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债权代理协议》相关约定,现就2020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义经开/20义乌经开债;债券代码:152529.SH/2080192.IB)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期债券转售申请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2020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义经开/20义乌经开债;债券代码:152529.SH/2080192.IB)。根据《2020年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五年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者下调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20义经开的回售登记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限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0义经开(债券代码:152529.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00,000手,回售金额为100,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9日(限交易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交易所市场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00,000,000元。
(三)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券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义经开”转售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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