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2020 年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0 年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财达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达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2020 年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 泸投债
银行间债券市场:20 泸投债
债券代码 上海证券交易所:152516.SH
银行间债券市场:2080179.IB
发行总额 5.00 亿元
债券余额 3.00 亿元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债券期限 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 5.65%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
行间市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
发行方式及对象 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
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起息日 2020 年 7 月 14 日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7 年 7 月 13 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如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
还本付息方式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
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
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债权代理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担保设置情况 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有关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银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