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2020 年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作为 2020 年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安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华安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 2020 年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20 安庆化工债/20 安庆 01
3、债券代码 2080175.IB/152514.SH
4、发行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5、起息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6、2022 年 4 月 30 日后的最 2027 年 7 月 9 日
近回售日
7、到期日 2030 年 7 月 9 日
8、债券余额(亿元) 8.00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4.92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 1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 7 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5%的比例偿
10、还本付息方式 还债券本金,最后 8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
本金部分一起支付。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
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7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
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交易场所 上交所+银行间
12、主承销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受托管理人(如有)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 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适用)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否
(如适用)及其应对措施
二、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8 亿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5.6 亿元投资于安庆高新区综合物流(二期)项目,2.4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末,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履行了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本息兑付情况
“20 安庆化工债/20 安庆 01”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7 月 9
日;本金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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