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15
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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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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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提示及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声明
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次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履
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次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
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次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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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20 年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以及《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项
账户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
各种风险。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
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次债券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各自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20 梅溪湖债”)。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14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期限为 7 年,附设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将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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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本次债
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
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 2 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若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 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公告
日期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
调整。2020 年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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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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