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债券代码:152501.SH 债券简称:20 兴安债
债券代码:2080157.IB 债券简称:20 兴安债
债券代码:167712.SH 债券简称:20 兴安 01
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信用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评级调整或终止情况
(一)评级机构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
(二)终止对象
终止对象为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以及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发行的“2020 年黔西南州兴
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兴安债”,债券代码:
“152501.SH/2080157.IB”)、2020 年 9 月 24 日发行的“黔西南州兴
安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兴安 01”,债券代码:“167712.SH”)。
(三)终止前的评级结论
根据中证鹏元 2024 年 6 月 28 日发布的评级结果,本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 兴安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20 兴安 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四)终止时间及原因
1、终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证鹏元发布了《中证鹏元关于终止黔西南
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债券信用评级的公告(20 兴安 01)》(中证鹏元公告【2025】315 号)以及《中证鹏元关于终止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债券信用评级的公告(20兴安债/20 兴安债)》(中证鹏元公告【2025】316 号),因本公司决定终止中证鹏元对本公司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20 兴安 01”的跟踪评级服务,不再向中证鹏元提供相关评级材料,经中证鹏元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及“2020年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跟踪评级。
2、终止原因
本公司从未来经营发展规划考虑,决定不再委托中证鹏元对本公司主体及“20 兴安债”和“20 兴安 01”债项进行跟踪评级。
二、事件影响分析
本公司与评级机构友好协商,提出终止对本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终止评级的情况不涉及投资者适当性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存续的“20 兴安债”和“20 兴安 01”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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