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2
债券代码:152501.SH 债券简称:20 兴安债
2020 年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1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22 日
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偿还比例:发行总额的 20%
根据《2020 年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年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本次分期
偿还后,债券的面值和债券开盘参考价均有所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 年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现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的信息提示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20 兴安债
3、债券代码:152501.SH
4、发行人:黔西南州兴安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9.0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0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7 年 6 月 21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6 月
2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后面值变更情况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20%)
= 80 元。
本期债券后续应计利息以调整后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三、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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