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0
债券简称:20 陕高速 债券代码:152498.SH
债券简称:20 陕高速债 债券代码:2080154.IB
债券简称:16 陕高速债 01 债券代码:1680477.IB
债券简称:16 陕高速债 02 债券代码:1680495.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发生变动事项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8 年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交控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人员变动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文件,根据陕西省政府文件免去张文琪的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张文琪,男,汉族。原任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情况
根据陕西省政府文件决定免去张文琪的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海通证券作为“20 陕高速/20 陕高速债”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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