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债券代码: 152493.SH 债券简称: 20 田东债
债券代码: 2080147.IB 债券简称: 20 田东龙远债
广西田东县龙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江苏坤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西田东县龙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受理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案件编号:(2024)京仲案字第 11989 号
案件概述:根据相关政策及当地政府关于乡镇土地开垦的要求,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签订合同,组成联合体对田
东县作登瑶族乡大板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田东县平马镇东达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应田东县自然资源局要求未实施)、田东县林逢镇福兰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田东县作登瑶族乡训信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以下称“旱改水项目”)进行土地开垦合作开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项目投资本金及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发生争议。
经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款 4450 万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投资分配收益 5000 万元;(3)本案仲裁费 894846.4 元(含仲裁员报酬 508910.4 元、机构费用 385936 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894846.4 元;(4)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案件最新进展:仲裁案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审理完结,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为(2025)桂 10 执 415 号,执行标的为 95,394,848.00 元。
二、 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公司目前与相关部门、申请人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磋商解决方案,力争尽快妥善解决此次执行事宜。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预计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人知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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