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2020 年湖北省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
2025 年 6 月
致 2020 年湖北省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以下简称“本行”)签署了2020 年湖北省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 恩施城投债”、“20 恩施债”)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20 年湖北省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0 恩施城投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
恩施城投债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完毕,20 恩施城投债全体持
有人已同意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作为 20 恩施城投债债权代理人,代理 20 恩施城投债的相关债权事务,在 20 恩施城投债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行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20 恩施城投债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为出具本报告,本行对发行人 2024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行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行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行未对 20 恩施城投债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 20 恩
施城投债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20 恩施城投债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2020 年湖北省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 债券代码:2080138.IB(银行间市场);152482.SH(上交所)。
(三) 发行首日:2020 年 5 月 14 日。
(四) 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9.50 亿元。
(五) 债券期限:20 恩施城投债期限为 7 年,附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本金总额 20.00%、20.00%、20.00%、20.00%和 20.0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 债券利率:20 恩施城投债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5.50%。20 恩施城投债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 计息期限:20 恩施城投债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05 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3 日。
(八) 债券担保:20 恩施城投债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 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20恩施城投债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十)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 恩施城投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 20 恩施城投债上市或交易流通。
20 恩施城投债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证
券代码为“2080138.IB”;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
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152482.SH”。
(二) 付息情况
20恩施城投债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7年每年的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发
行人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全额支付第 1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5,225.00
万元,已于2022年5月14日全额支付第2个计息年度的利息5,225.00
万元,已于 2023 年 5 月 14 日全额支付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本金及利息
24,225.00 万元,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全额支付第 4 个计息年度的
本金及利息 23,180.00 万元,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募集资金用于恩施市白杨坪生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其中 7.20 亿元用于恩施市白杨坪生态产业园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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