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债券代码:152465.SH 债券简称:20 晋建 01
2020 年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2025 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公
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
债券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日:2025 年 4 月 29 日
2020 年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资金。为保
证本次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0 晋建 01
3、债券代码:152465.SH
4、发行人: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9.00 亿元
6、债券期限:10 年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前 5 年利率为 4.80%。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5 年固定
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是否将持有的该品种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30
年 4 月 28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2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29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曰:2030 年 4 月 29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8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派发利息为 48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回售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限交易日),在回售
登记期内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
5、债券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日:2025 年 4 月 29 日。
三、本期债券的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方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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