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2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0 京保 01/20 京保障房债 01 152454.SH/2080095.IB
14 京保障房债 1480527.IB
2014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与
2020 年第一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
2020 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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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4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
书》 、 《2020 年第一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2014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
债权代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 、 《2019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
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 《2019 年北京市保障性
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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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分别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市保障性
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延期披露说明
发行人委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
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由于疫情影响,北京市国
资委对审计报告的会审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发行人不能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正式
审计报告。
(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审计工作的推进,发行人为审计机构现场工作积极创造了必要条件,
目前审计机构项目组成员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
(三)预计披露安排
发行人相关人员一方面积极配合疫情期间审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加快推
进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进度,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发行人预计
将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承诺,本次年度报告延期披露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运营,不会对
已发行债券的本息兑付产生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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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郑云桥、田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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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