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2020 年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1 年 6 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 2020 年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 佛山建投债”)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1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并出具本报告。
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泰君安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按照 2020 年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 佛山建投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交易流
通。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0 佛山建投
债”,证券代码为 2080093.IB;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简称“20 佛建 01”,证券代码为 152451.SH。
(二)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分
别偿还本金的 20%、20%、20%、20%和 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期支付。付息
日为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5 月 6 日足额支付利息 1,885.00万元,尚未到还本期限,
不存在应付未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 亿元,其中 3.5 亿元投入建鑫乐家花园集体租赁住房项
目,1.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0 年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2、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3、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4、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5、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2020 年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6、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2020 年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7、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债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8、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9、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10、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1 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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