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债券代码:152445 债券简称:20 双龙 01
2020 年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 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7.5%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5.5%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5 年 04 月 20 日
根据《2020 年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 2020 年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5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200 个基点,即 2025 年 04 月 20 日至 2030 年 04
月 19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0 双龙 01。
3、债券代码:152445.SH。
4、发行人: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 亿。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第 4 年末每年分别兑付本金的 20%,第 5 年末至第 10
年末每年分别兑付本金的 10%。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5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在第 3 年末、第 4 年末分别兑付本金的 20%,第 5 年末兑付本金的 60%。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 5 年的票面利率为 7.5%
8、起息日:2020 年 04 月 20 日。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04 月 20 日
至 2030 年 04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本期债券
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04 月 2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2020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9 日)票面利率为 7.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
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5.5%,并在存续期
的后 5 年(2025 年 04 月 20 日至 2030 年 04 月 19 日)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调整票面利率适当性情况
本期债券拟下调票面利率符合《2020 年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
本期债券下调后的票面利率与二级市场收益率相比,不存在严重偏离的情况,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情况,能够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对本次拟下调票面利率事项无异议。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
A2 栋 18 层 1810 室
联系人:黄国钊
联系电话:18985273008
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29 层
联系人:黄嘉宇
联系电话:15815269566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方式:4008 058 05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5 3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