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16 17:48:40 股吧网页版
152438:2020年第一期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6

1
债券代码: 152438.SH 债券简称: 20 宜国 01
2020 年第一期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3 月 29 日
⚫ 债券付息日: 3 月 30 日
2020 年第一期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开始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
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20 年第一期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20 宜国 01
3、债券代码: 152438.SH
4、发行人: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17.00 亿元
6、债券期限: 5 年
7、票面利率: 3.5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3 月 3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
2
2、 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3.5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5.00 元
(含税)。
3、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债券付息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
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
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3
(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
网点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

(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 4 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
岛独幢商业六 1-3 层独幢商业 6 号
联系人: 陈麟
联系电话: 0831-2330059
2、 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人: 郑云桥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楼
联系电话: 021-68606283
特此公告。
(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 2020 年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