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和陕西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10 亿元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经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空港新城分局注册登记。
2014 年 12 月 16 日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对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所持本公司 30%股权进行回购,回购后,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
100%股权。根据 2016 年 1 月 29 日空港新城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公司注册资本以资本公积转
增的方式增加至 25 亿元人民币。
2016 年 2 月 29 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 3,000.00 万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
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253,000.00 万元,其中: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持股 98.81%;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19%。
2016 年 7 月 31 日经陕西咸发[2016]110 号文件批准,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
员会将其持有公司 51%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后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1%的股权,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47.81%的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9%的股权,并于同年 8 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8 年 12 月 20 日根据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 39,215.00 万元,其中以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新增 22,215.00 万元,货币出资 17,000.00 万元。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 1.19%本公司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292,215.00 万元,其中: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0001%;陕西省西咸新
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持股 48.9999%,并于 2019 年 1 月 9 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根据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 190,882,588.24 元,其中以资本公
积转增资本新增 93,532,468.24 元,货币出资 97,350,120.0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3,113,032,588.24 元,其中: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陕西省西咸新区空
港新城管理委员会持股 49%,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000583519268U 的《营
业执照》。
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 1 号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蒙彬斌
经营期限: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壹亿壹仟叁佰零叁万贰仟伍佰捌拾捌元贰角肆分
经营范围:城乡公用设施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的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绿化建设施工;项目开发、招商、投资及资本运营(仅限自有资金);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商务服务业;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经营管理;国内贸易;建材销售;园林苗木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附注四列示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编制而成。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是合理的。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按照本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所述的编制基础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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