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债券代码:152429.SH/2080056.IB 债券简称:20 空港债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票据承兑逾期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债权代理人”)作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空港新城”)2020 年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52429.SH/2080056.IB),债券简称:20 空港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爱建证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爱建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爱建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就本次债券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由爱建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的债券信息披露如下:
1、债券名称:2020 年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20 空港债
3、债券代码:152429.SH/2080056.IB
4、发行日:2020 年 3 月 25 日
5、起息日:2020 年 3 月 27 日
6、到期日:2027 年 3 月 27 日
7、债券余额:5.10 亿
8、票面利率:4.95%
9、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
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附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年度偿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
利息。
二、本期债券事项
发行人于近期披露《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披露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承兑人逾期名单》,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票据承兑逾期余额 2.13 亿元。
上述票据逾期系与施工单位对于承建的保交楼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点、结算金额存在分歧所致。目前,本公司正与相关单位积极协商,待各方达成一致后妥善处理本次票据逾期事宜。
上述票据逾期系本公司与施工单位对于承建的保交楼工程项目进度款的支付时点、结算金额存在分歧所致,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影响分析
若发行人上述票据逾期事项未能妥善解决,将对发行人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爱建证券提示投资人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对发行人声誉造成的不利影响
进而可能对生产经营、融资能力及本期债券偿债能力的影响,并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爱建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爱建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021-68728957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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