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及
2020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致 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及 2020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了《2019 年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20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已于2019 年12 月27 日发行完毕,2020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的有关规定,自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本公司与发行
人进行接洽。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对发行人 2022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
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 金牛城投债 01”、“19 金牛 01”、);2020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 金牛城投债 01”、“20 金牛 01”)。
(二)债券代码:19 金牛城投债 01:1980393.IB,152366.SH;20 金牛城投债 01:2080057.IB,152425.SH。
(三)发行首日:19 金牛城投债 01:2019 年 12 月 25 日;20 金
牛城投债 01:2020 年 3 月 25 日。
(四)债券发行总额:19 金牛城投债 01 发行人民币 8 亿元;20
金牛城投债 01 发行人民币 10 亿元。
(五)债券期限:19 金牛城投债 01 和 20 金牛城投债 01 期限均
为 7 年,并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金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相应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六)债券利率:19金牛01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97%;
20 金牛 01 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50%。19 金牛城投债 01
和 20 金牛城投债 01 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计息期限:19 金牛城投债 01 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20 金牛城投债 01 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25 日止。
(八)债券担保:19 金牛城投债 01 和 20 金牛城投债 01 均无担
保。
(九)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3 年6 月 20 日出具的《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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