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三、 合并利润表 6
四、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五、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六、 资产负债表 10-11
七、 利润表 12
八、 现金流量表 13
九、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十、 财务报表附注 16-68
委托单位: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1996年 12 月 2 日,经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
资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2 日取得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 91510106633142439P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报告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2,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43,11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633142439P;
住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园西路 81 号兴盛国际商务总部 9 楼;
经营范围:城建投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产权收益、投资、开发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受理政府财政、国资部门委托办理的交办事项、设备租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除;房屋拆迁;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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