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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0:54:34 股吧网页版
152417: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债券购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债券代码:152417.SH/2080073.IB 债券简称:20 天轨 02/20 天轨债 02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
债券购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公司发行的 2020 年第一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20 天轨 02/20 天轨债 02”、“本期债券”)进行部分购回,现对以上债券所有投资者发出购回要约,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为 340,000,0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账面资金。

2、本次债券购回申报期间为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4
日,购回资金派付日为 2025年 6月 30日。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申报期间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公司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4、为保证本次购回的公正性,公司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的方式接受投资者的购回申报,投资者可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债券购回申报,收市后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5、本次购回申报可撤销。办理撤销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4日。申报撤销具体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回售撤销模块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

为保证债券购回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购回的背景及目的

公司于 2020年 3月 30日发行本期债券,原定到期日为 2030 年 4
月 1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拟对本期债券进行购回。
二、本次购回标的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2020年第一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

2、债券简称:20天轨 02/20天轨债 02

3、债券代码:152417.SH/2080073.IB

4、发行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债券余额:5亿元

6、债券期限:10年

7、票面利率:4.20%

8、起息日:2020年 4月 1日

9、到期日:2030年 4月 1日

三、本次购回主要实施办法

1、要约对象:本期债券的所有投资者。

2、购回资金总额:340,000,000.00元人民币。

3、购回价格:109.41元/张。以一手为一个购回单位,即购回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张)。

4、价格确定机制及其合理性:经发行人审慎评估,本次债券购回价格由净价部分和应计利息部分组成(购回价格保留两位小数),为
109.41 元/张(全价,含息含税)。净价部分参考债券 2025 年 6 月 9
日中债估值收益率 2.4460%,减去 11BP计算得出,为 108.37元/张(金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应计利息部分为自 2025年 4月 1日(上一次付息日,含当日)至 2025年 6月 29日(购回资金到账日前一日,含当日)期间产生的利息 1.04 元/张(利息金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购回资金派付日:2025年 6月 30日。
四、本次购回申报方案

1、购回申报期间: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4日。

2、申报方式:在购回申报期间内,投资者可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申报全部或部分接受购回,具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购回申报操作。

3、申报撤销条件与申报撤销期间:本次购回申报可撤销。办理撤
销的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4日。申报撤销具体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回售撤销模块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

4、超额申报后的处理方式:如出现超额申报,即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购回申报总金额高于发行人拟购回资金总额时,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拟购回资金总额及购回申报总金额确定分配比例(精确到0.01%),并按照等比例分配原则确定本期债券每位申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数量(数量以一手为单位,不足一手的按照舍尾取整方式计算)。未成交的申报购回债券将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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