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债券代码: 2080040.IB、152409.SH 债券简称: 20 云南交投债 01、20 交投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之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2024 年 10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 年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云南交投”)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债权代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 2020 年第一期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按照监管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根据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云南省
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公司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规定以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鉴于中审众环与公司签订的 2019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同已到期且已服务满 5 年,公司须于 2024 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公司2024-2025 年年报审计等服务。
公司选聘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介服务机构。
2、变更的决策情况
公司 2024-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变更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致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备案。
(7)致同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被诉经济案件,无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案件,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相关协议。
5、变更生效时间
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履职。
二、影响分析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020 年第一期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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