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30 15:08:15 股吧网页版
152409: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中审众环
ZHONGSHENZHONGHUAN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2季度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2)1610003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云南交投”,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曾用名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云政发〔2006〕76 号文)批准,由云南省人民政
府出资以国有独资方式于 2006 年 5 月 25 日成立,作为具有投资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资主体。
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云南省交通厅作为出资人代表,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货币资金首期缴纳注册资金 10 亿
元,业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于 2006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亚太验
字[2006]B-L-18 号)审验;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 2010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中瑞岳华云南验字[2010]第 12 号)审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缴纳第二
期出资 34 亿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 9 亿元,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 25 亿元;经云南中和宏睿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和宏睿验字[2011]第 16 号)审验,云
南省交通运输厅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第三期出资 6亿元。

2017 年 6 月 14 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 32期)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
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公路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引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批复》(云交财〔2016〕107 号)批准,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保泸、玉临、华丽、沾会、功东等 5 个高速公路项目专项建设基金对本公司增资扩股,并以 2015 年 3 季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基准数,确定省交通运输厅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 54.81 亿元,其中: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 50亿元,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出资人代表,持股比例 91.2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 4.81亿元(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 8.77%。

2017 年 6 月 9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5
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云政发〔2017〕3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云南省国资委对本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2017年 8月 23日经工商变更登记,云南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持股比例为91.23%。

2017年 8月 29日,云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复函》,同意本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4 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划转部
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云财资〔2018〕258 号)及补充通知要求,将云南省国资委持有本公司股权中的 10%,无偿划转至云南省财政厅代云南省人民政府持有专门用于充实社保基金。上述股权划转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云南省国资委代云南省人民政府行使股东权利,持股比例82.11%;云南省财政厅代云南省人民政府持有专门用于充实社保基金,持股比例 9.1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77%。

2019 年 10 月 14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监管事项的批复》(云政复〔2019〕26 号),云南省国资委依法依规授权委托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管职责,委托监管期限为 3年。

2021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资本公积同比例转增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至 300亿元,并于 2021年 12月 8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位于昆明市前兴路 37 号,法定代表人:迟中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873997205号。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开发、建设、管理、经营;酒店管理(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