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4
2020 年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1 第一次)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0 空港 01/20 空港兴城债 01 152405.SH/2080035.IB
20 空港 02/20 空港兴城债 02 152459.SH/2080104.IB
债券债权代理人
2021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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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
或“债权代理人”)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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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基本情况
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关于四川省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9〕209 号),
于 2020 年分两期完成了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分别为 8 亿
元和 10 亿元,即 2020 年第一期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20 空港 01/20 空港兴城债 01)和 2020 年第二期成都
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0 空港 02/20 空港兴
城债 02)。两期债券的起息日分别为 2020 年 3 月 11 日和 2020 年 4
月 23 日,债券代码分别为 152405.SH/2080035.IB 和 152459.SH/
2080104.IB,债券期限均为 7 年,从第三年末开始每年偿还债券本
金的 20%。“20 空港 01/20 空港兴城债 01”债券票面利率为 4.00%;
“20 空港 02/20 空港兴城债 02”债券票面利率为 4.06%,目前上述
两只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 2020 年 11 月末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据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告》所
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 427.61
亿元,借款余额为 249.51 亿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借
款余额为 343.47 亿元,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余额为 93.9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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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1.97%,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 20%。
2020 年 11 月末,新增短期借款为 7.30 亿元,占 2019 年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1.71%;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5 亿元,占
2019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46%;新增长期借款 24.40 亿元,占
2019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5.71%;新增应付债券 50.66 亿元,占
2019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5%;新增长期应付款 9.65 亿元,占
2019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26%。
三、本次重大事项的影响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告》称,
新增的借款均系正常的资金借贷事项,相关款项用于项目的建设、
到期有息负债的偿还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借款均具有合
理性和必要性。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20 空港 01/20 空港兴城债 01”和“20 空港
02/20 空港兴城债 02”债券债权代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及
《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就发
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及相关风险。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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