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债券代码:2080028.IB /152397.SH 债券简称:20 滁州同创债/20 同创 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消监事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0 年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取消监事的公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高玉娟,原任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不设监事会和监事,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变更已经有权机构批准,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事变更系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不良影响,不影响原有各项决议的法律效力。公司发生上述人员变动后,仍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0 滁州同创债/20 同创 01”的债权代理人,为
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徐煦
联系电话:18255168998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消监事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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