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皖天会验字(2017)031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8 月 27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货币资金 30,000.00 万元对本公司增资;2020 年 9 月 2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货币资金 35,000.00 万元对本公司增资;2020 年 9 月 14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
发总公司以货币资金 22,000.00 万元对本公司增资;2020 年 9 月 17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货币资
金 46,800.00 万元对本公司增资;2020 年 9 月 22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货币资金 42,000.00 万元
对本公司增资;2020 年 9 月 24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货币资金 24,200.00 万元对本公司增资。
公司取得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91341100680831675A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张明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63,000.00
万元。
(二)合并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共 10 家,较上年新增 3 家孙公司,为滁州新能产业园发展有限
公司、安徽同创瑞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同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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