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债券代码:2080070.IB/152393.SH 债券简称:20乐行专项债/20乐行债
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是否持有发行
人股权/债券
杜峰 男 1978.7 董事 2016.7.1 否
孙绍钦 男 1971.7 董事 2016.7.1 否
刘祥龙 男 1985.5 董事 2016.5.31 否
潘松柏 男 1971.11 董事 2016.5.31 否
李成民 男 1964.10 监事 2018.5.3 否
张智勇 男 1989.5 监事 2019.2.26 否
李庆生 男 1984.2 监事 2018.5.3 否
李靖 男 1985.8 监事 2019.2.26 否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由于公司人事和工作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进行了变更。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是否持有发行
人股权/债券
赵子远 男 1988.1 董事 2024.10.14 否
张勇 男 1971.1 董事 2024.10.14 否
张永顺 男 1997.4 监事 2024.10.14 否
孙秀萍 女 1991.8 监事 2024.10.14 否
程丽 女 1981.8 监事 2024.10.14 否
张影 女 1978.9 监事 2024.10.14 否
本次公司人员变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权或债券的情况,信用良好,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严重失信行为。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安徽伯阳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议如下:
1、同意免去杜峰、孙绍钦、刘祥龙、潘松柏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由 5人变更为 3人,职工代表 1名,董事长任职不变,任命张勇、赵子远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变更后,董事会成员为凡春强:赵子远、张勇(职工代表)。
2、 同意免去李靖、李成民、张智勇、李庆生监事职务;任命孙秀萍、张永顺、程丽、张影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孙秀萍、张永顺孙宇与职工代表监事程丽、职工代表监事张影组成监事会。
3、 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上述董事和监事变更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人事变动是根据公司人事和工作的需要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议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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