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8
2020 年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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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作为 2020 年芜湖市镜湖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财经[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年度报
告》、《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上海证券提供的其他
材料。上海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
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项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上海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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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2020 年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基本要素如下:
1、债券简称:20 镜湖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3、债券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4、债券利率:5.18%。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
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
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7、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
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8、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1 月 7 日为
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计息期限:2020 年 1 月 7 日至 2027 年 1 月 6 日。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自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三年末起于每年的 1 月 7 日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20%的
比例逐年偿还债券本金。后五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
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
行支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7 日(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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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债券担保:由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债权代理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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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
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01
月 07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0 镜湖债”,证券代码为 2080001;2020
年 0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简称“20 镜湖债”,证券代码为 15238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0 亿元,其中 6 亿元拟
用于芜湖市镜湖区荆山安置小区二期项目,4 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含
承销费支付)。截至 2020 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用
途与本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一致。
(三)本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金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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