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0
债券代码:152380 债券简称:20 启专债
2020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
项债券 2023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年1月16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0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因 2023 年 1 月 14 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20 启专债。
3、债券代码:152380。
4、发行人: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8.5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于
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
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4.50%。
8、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附本金分期偿付条款,分次还本,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本期债券发
行总额的 20%、20%、20%、20%和 20%,以上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并支付。
9、起息日:2020 年 1 月 14 日。
10、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 2027 年 1 月 13 日止。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1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1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第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的每年1月14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0%-20%)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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