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5
债券简称:19 阳安交投债/19 阳交债 债券代码:1980396.IB/152371.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中介机构发生变更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阳安交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
公告》,发行人发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综合考虑,公司变更审计机构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审计机构于新审计机构签订协议后
不再履职。
(二)新审计机构的确认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协议签订事项由公司经
办提起申请,并最终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新审计机构的变更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
求。
(三)新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108061301173Y,持有执业证书编号为 11010170 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受到处罚及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措 行政监管措
施机关 施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1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黑龙江监管 2022 年 8 月
定书[2022]1 号 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 局 22 日
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2023年1月3
2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北京监管局 日
决定书[2023]1 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 2023年1月3
3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北京监管局 日
决定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 2023年1月3
4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北京监管局 日
决定书[2023]5 号
(四)公司已与新任审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出具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清单及出具公司服务期内年度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变更生效时间与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均为 2023 年 3 月 7
日。
(六)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新任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工作交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全面接手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将于 2023 年 4 月出具审计报告。
海通证券作为“19 阳安交投债/19 阳交债”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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