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30
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2
致 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 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 或“公司”) 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签署了 2019 年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
券债权代理人, 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期债券的存
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主承销
商、 债权代理人的职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
1765 号)文的有关规定,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本公司与发
行人进行接洽。为出具本报告, 本公司对发行人 2019 年度的履约情
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3
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
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
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
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
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 金牛 01(上交所)”、
“19 金牛城投债 01(银行间)”)。
(二) 债券代码: 1980393.IB(银行间市场); 152366.SH(上交
所)。
(三) 发行首日: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四) 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金
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
券发行总额的 20%。
(六)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97%。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
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
(八)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4
(九) 信用级别: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2019 年第一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
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
通。 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 以下简
称“19 金牛城投债 01”,证券代码为 1980393.IB; 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
台上市交易, 以下简称“19 金牛 01”,证券代码为 152366.SH。
(二) 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2 月 26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本期
债券尚未到达需支付利息的时点, 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募集资金 8 亿元, 其中 3 亿元用于明月锦苑三期 A 区拆迁安置房工
程投资建设,3亿元用于明月锦苑三期 C区拆迁安置房工程投资建设,
2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对5
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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