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襄阳襄江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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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公告【2025】0045 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江国投”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019 年第一期襄阳市樊城区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 樊城建投债 01/19 樊城 01”)
进行了信用评级。2024 年 6 月 25 日,东方金诚对襄江国投及“19 樊城建投债 01/19 樊城
01”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9 樊城建投债 01/19 樊城 01”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结果在受评债项的存续期内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襄江国投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发布了《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披露,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出具了《关于对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4]322 号)(以下简称“决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决定,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襄江国投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和约
定使用募集资金。襄江国投分别于 2023 年 4 月和 2023 年 11 月发行了公司债券“23 襄国
01”、“23 襄国 03”,募集资金用途均为偿还公司债券本金。2023 年 4 月至 9 月,襄江
国投先后两次将“23 襄国 01”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违规使
用金额分别占该只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 100%、1%。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襄江国
投先后两次将“23 襄国 0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存单等,违规使用金额分别
占该只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 77%、65%。襄江国投分别于 2023 年 9 月和 2024 年 1 月将相
关债券全部募集资金返还至专户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二是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襄江
国投于 2023 年 4 月至 11 月期间,将“23 襄国 01”和“23 襄国 03”全部或部分募集资金
转至一般户,其中“23 襄国 01”存在 1.09 亿元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的情形。
襄江国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2
年)(以下简称《挂牌规则》(2022 年))第 1.4 条、第 4.1.2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挂牌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1.2 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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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违规行为性质和情节,根据《挂牌规则》(2022 年)第 1.8 条、第 7.2 条、第 7.3
条,《挂牌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8 条、第 7.2 条、第 7.3 条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做出如下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襄江国投予以书面警示。
截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已将违规使用的“23 襄国 01”募集资金退回监管账户,
最终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已完成整改。截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公司已将违规使用的“23 襄国 03”募集资金退回监管账户,最终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已完成整改。
根据公告,襄江国投针对上述监管警示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预计对公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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