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3 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本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除募集说明书和前次定期报告披露的风险外,公司面临的下列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为解决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债务问题,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通过向发行人出售公司自有不动产抵消所欠债务。发行人与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签订收购协议,协议金额为 28.05 亿元。该笔收购涉及金额较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
2023 年度,发行人新增保障房销售业务板块,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4.27%,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土地整理业务收入规模为 0 亿元,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收入波动较大,若未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波动较大的风险
2023 年度,发行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5.01 亿元,波动较大,主要来自当年收购
的投资性房地产(中豪国际商贸城主体市场及中豪专业街地下室)公允价值变动。若被收购资产的收益下降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最近两年,发行人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0,837.50 万元和 4.45 万元,一旦政府对公司的
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宏观环境变化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将可能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具体包括:(1)发行人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
告的行为,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28 号)。2023 年 5 月 5 日,
发行人已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已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存在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公司债券“23 襄
国 03”募集资金的行为,并于 2024 年 4 月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9 号文)。2024 年 1 月,发行人已完成“23 襄国 03”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六、公司质量情况”之“(六)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相关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均已完成整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6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7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15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 17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7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 17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18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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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