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4
2019 年第一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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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承诺,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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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义务,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发行公告和持续信息披露,符合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年第一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19天轨债01”)。
(二)发行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5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付息,
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
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
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
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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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另计利息。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在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总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范围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以余额
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十一)信用安排: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二)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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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声明及提示 ................................................................................ 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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