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3
2019 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19 年 月
2019 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
务。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
四、 律师声明
本期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
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律师事务所
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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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宁海宁东
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宁海宁东新城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19 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 人民币叁亿伍千万元整(¥350,000,000.00)。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方式,从第三个计息
年度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
确定。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
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
及范围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发行期限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增信措施 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为本期债券提供抵
押担保。
2019 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信用级别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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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目 录
声明及提示.................................................................................................... I
目 录......................................................................................................... IV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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