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3
债券代码:152349.SH 债券简称:19 国开投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发生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
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4 年 1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2019年第一期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期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9 年第一期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5 亿元
4、债券期限:10 年期
5、票面利率:4.36%
6、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
7、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6.67亿元,用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1.33亿元,用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1.00 亿元。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
子(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托,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关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余邦利同志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职务。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三、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一)本次总经理变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国开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