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南通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南通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出资 10,000.00 万元成立,持股比例 100.00%。
2015 年 6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此次增资由南通市
崇川区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并经江苏中正同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同仁会内验【2015】0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 年 4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此次增资由中国农
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022 年 6 月,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股权转让给南通市
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0.00 万元。
公司住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 88 号。营业执照:公司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074674198G;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烨。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房地产业,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3、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 户,详见本附注六、1、企业集团的构成。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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