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嵊政(2000)95 号文件批准,并经嵊州市国资局嵊财国资(2000)31 号文件同意,
由嵊州市建设局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9 月 13 日在嵊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 913306837252350930,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000.00 万元。2002 年 2 月增资至 10,000.00 万元,2002 年 5 月增资至 30,000.00
万元。2006 年 5 月 1 日根据政府相关文件批复将嵊州市建设局持有的本公司 100%的股
权划转给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在 2023 年 6 月增资至 180,000.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嵊政办批[2017]203 号文件:“关于同意
相关股权划转的批复”将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0%的股权划转给嵊州
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办理完毕。2019 年 12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将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0%的股权划转给
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 575 号 2 幢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良波。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养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决议批准
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 70 家,其中本年新增加 4 家,本年减少 4
家,具体请参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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