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03
2019 年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付息公告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发行的 2019 年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 将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开始支付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为保证本
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9 年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发行人: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 证券简称及代码: 19 龙游债(代码: 152272)
4、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4.40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率
为 6.47%,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第 4 年、 第
5 年、 第 6 年和第 7 年分期兑付, 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 326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7、 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8、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
9、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同时设置本金提前
偿付条款, 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起,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第
4 年、 第 5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
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1、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2、 上市时间及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
2、 本计息年度票面年利率: 6.47%。
3、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10 日。 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
期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
有 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日: 2020 年 9 月 11 日。
三、 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兑付
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 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
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
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
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
的任何损失。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兑付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本息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
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
证券公司将本息资金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 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本息
资金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请按照以
下要求办理: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本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 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本息资金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经
办人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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