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债券代码:127661.SH/1780311.IB 债券简称:PR 旅投 01/17 遵义旅投债 01
债券代码:152268.SH/1980059.IB 债券简称:PR 遵交旅/19 遵交旅投债 01
债券代码:151665.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1
债券代码:151715.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2
债券代码:162533.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3
债券代码:162988.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4
债券代码:166144.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5
债券代码:167280.SH 债券简称:20 遵旅 03
债券代码:177591.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4
债券代码:178513.SH 债券简称:21 遵旅 02
债券代码:197932.SH 债券简称:21 遵旅 03
关于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公告
的更正说明
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披露了《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经事 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原文内容如下:
“(四)新任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和处罚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法规 等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签字审计人员均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相应的 职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年内无被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更正后内容如下:
“(四)新任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和处罚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法规 等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签字审计人员均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相应的 职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发布《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2 号),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一、对北京兴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208.83 万元,并处以 626.49 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志文、贾俊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0 号),中国证监会对北京兴华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为某控股公司申请证券公司新增 5%以上股东资格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一、责令北京兴华改正违反行为,没收审计收入 100 万元,并处以 100万元罚款;二、对韩景利、姜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的罚款。
担任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上述处罚决定书和其他立案事项无关。上述行政处罚和其他立案事项提及的签字会计师以及项目组成员,从未参与过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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