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0 17:44:45 股吧网页版
152268:关于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公告的更正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0


债券代码:127661.SH/1780311.IB 债券简称:PR 旅投 01/17 遵义旅投债 01
债券代码:152268.SH/1980059.IB 债券简称:PR 遵交旅/19 遵交旅投债 01
债券代码:151665.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1
债券代码:151715.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2
债券代码:162533.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3
债券代码:162988.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4
债券代码:166144.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5
债券代码:167280.SH 债券简称:20 遵旅 03
债券代码:177591.SH 债券简称:PR 遵旅 04
债券代码:178513.SH 债券简称:21 遵旅 02
债券代码:197932.SH 债券简称:21 遵旅 03
关于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公告
的更正说明

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披露了《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经事 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原文内容如下:

“(四)新任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和处罚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法规 等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签字审计人员均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相应的 职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年内无被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更正后内容如下:

“(四)新任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和处罚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法规 等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签字审计人员均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相应的 职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发布《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2 号),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一、对北京兴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208.83 万元,并处以 626.49 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志文、贾俊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0 号),中国证监会对北京兴华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为某控股公司申请证券公司新增 5%以上股东资格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一、责令北京兴华改正违反行为,没收审计收入 100 万元,并处以 100万元罚款;二、对韩景利、姜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的罚款。

担任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上述处罚决定书和其他立案事项无关。上述行政处罚和其他立案事项提及的签字会计师以及项目组成员,从未参与过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