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1
3 2019 年第二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对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主体”)及本期债券进行主动评级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本次评级事项外,中诚信证评和评级分析师与发行主体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
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分析师认真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合理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
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
判断,不存在因发行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
4、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直接提供或授权提供,其它信
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
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特别地,对基于发行主体直接提供或授权提供的材料,
中诚信证评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
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
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4 2019 年第二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南
京市人民政府于2014 年4 月10 日注册成立的市属
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
政府关于组建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的决定》(宁委【2014】152 号),扬子集团资本
金由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浦口新城公司”)51%股权、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新区国资
公司”)51%股权、南京江北新区公用资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原“南京江北新区科技发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公用”)51%股权、南京江
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南京高新技术
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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