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舟山金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舟新金委(2014)11 号文批准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03 月 27 日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91330901095657717R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新道
东路 19 号,相应注册资本为 38,2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不设立股东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图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出资
人,行使股东会职权;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3 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人。
本公司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共 5 家核算单位,详见本附注七、(一)“本期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业务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包括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城镇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河湖治理
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土地整治;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收储;房屋建筑业及基础、公
共设施建设;公路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及管道工程施工;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
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品(不含煤炭、石油等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家庭用
品、文化体育用品、初级水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图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浙江舟
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03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经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05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
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
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
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
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
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
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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